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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土地30年不变!父母留下的承包地,怎么办?没地的怎么办?

    信息发布者:丹丹5218
    2023-11-01 19:42:33   转载

    农民承包地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!2057年以前,土地不会再重新分配,这几天农家朋友们都在后台纷纷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,有人欢喜有人愁,有地的听到消息欢喜,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,土地增值空间先不说,这土地经营权未来40多年不变了,想怎么规化都可以,流转出去,年年也是笔稳定收入。上一轮没分到土地的,就心塞了,下一个30年,怎么办?



    开始的土地承包虽然是以人头分地,但是却是以家庭为单位,不然为啥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

    其实对于咱农民也有点不公平,在最开始分地的时候,家里人口多的,这个家庭的承包地总面积就会多一些,当时人口少的,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相对较少。


    然而现在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,当初家里人口少的就吃亏了,随着科技的进步,人寿命增加,导致家庭人口越来越多,可是地却越来越少。


    一是家中有地的老人去世后,子女能不能继承原来所承包的土地?

    二是新增人口还有没有机会获得承包地?


    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,以农户为承包单位,按户承包,按人分地。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,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,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,但子女可以继续耕种;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,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,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。这就是死不减地,除非全部死亡,则会收回村集体。


    不过根据《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,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。


    提醒大家:所以如果你想保留土地,户口很重要,慎重迁出农村户口,能迁回的,赶紧迁回,因为:承包期内,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,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,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。承包期内,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,转为非农业户口的,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。承包方不交回的,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。


    而对于新增人口,可以分配这三种地:


    一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;

    二、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;

    二、承包方依法、自愿交回的。

    不过在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下,这三种地少之又少,说实话想通要通过这三种方法获得土地承包权,并不容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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